我国将简化科研项目申报完善科技评价制度

2018-07-24

7月24日,中国政府网站发布国务院印发的《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我国将简化科研项目申报和过程管理,推行“材料一次报送”制度。加快完善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2018年底前要将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全部纳入。同时,我国将完善有利于创新的评价激励制度,强化科研项目绩效评价,开展基于绩效、诚信和能力的科研管理改革试点。

具体来看,通知指出,我国将优化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推行“材料一次报送”制度,合并财务验收和技术验收。赋予科研人员和科研单位更大科研自主权,科研人员可以在研究方向不变、不降低申报指标的前提下自主调整技术路线,将直接费用中除设备费外的其他科目费用调剂权全部下放项目承担单位。

通知表示,我国将完善有利于创新的评价激励制度,开展“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问题集中清理,由科技部会同各有关部门在2018年底前对项目、人才、学科、基地等科技评价活动中涉及简单量化的做法进行清理,建立以创新质量和贡献为导向的绩效评价体系。对于评价结果连续优秀的,实行一定期限免评的制度。同时,加大对承担国家关键领域核心技术攻关任务科研人员的薪酬激励,对承担关键领域核心技术攻关任务的团队负责人及引进的高端人才实行年薪制。

事实上,关于科技评价制度,6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两院院士大会上就曾强调,“要改革科技评价制度,建立以科技创新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分类评价体系,正确评价科技创新成果的科学价值、技术价值、经济价值、社会价值、文化价值。”

此后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也指出,要完善科技评价体系,坚持分类评价,针对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军事科学等不同学科门类特点,建立分类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程序规范。

通知还指出,我国将强化科研项目绩效评价。实行科研项目绩效分类评价,加强项目关键环节考核,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项目调整、后续支持的重要依据。完善分级责任担当机制。建立单位主管部门、项目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为高校和科研院所分担责任机制,减少对科研活动的审计和财务检查频次。强化高校、科研院所和科研人员主体责任,完善鼓励法人担当负责的考核激励机制。
此外,我国还将在教育部直属高校和中科院所属科研院所中选择部分创新能力突出的单位开展“绿色通道”改革试点,包括开展简化科研项目经费预算编制、扩大科研经费使用自主权、科研机构分类支持、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等试点工作,并加快形成经验在全国推广。

来源: 北京商报
文章编辑:le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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