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资助

2017-11-16

条件及说明

支持内容

1、职务发明专利资助标准为:

1)国内及港澳台地区发明专利获得授权:资助9000元/件,实用新型专利获得授权:资助1000元/件,外观设计专利获得授权:资助500元/件;

2)依照专利合作条约(以下简称PCT)规则提交PCT专利申请:资助1.2万元/件;

3)国外发明专利获得授权:资助4万元/件,每件发明最多资助6个国家。

2、非职务发明专利资助标准为:

1)国内及港澳台地区发明专利获得授权:资助4000元/件;实用新型专利获得授权:资助800元/件;外观设计专利获得授权:资助400元/件;

2)依照PCT规则提交PCT专利申请:资助8000元/件;

3)国外发明专利获得授权:资助4万元/件,每件发明最多资助3个国家。

3、在本区企业工作的归国留学人员申请国内或港澳台地区发明专利获得授权的,额外资助2500元/件。

4、从未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的本区企业,前5件发明专利获得授权的,额外资助1万元/件。

5、向国家版权局申请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在获得登记证书后资助300元/件。

6、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的,在获得公告后资助3000元/件。

7、对区内农产品以地理标志作为证明商标并注册成功或者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给予一次性10万元资助。

8、对通过国家知识产权规范化管理标准认证的企业,一次性资助10万元。

9、当年发明专利申请数量前20名的企业,第一名奖励30万元,依次递减1万元;当年发明专利授权数量前20名的企业,第一名奖励30万元,依次递减1万元;当年PCT申请数量前10名的企业,第一名奖励20万元,依次递减1万元。


政策文件

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穗开管办〔2016〕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