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件及说明
入驻“中国风险投资科学城大厦”、“中国风险投资知识城大厦”的风险投资机构。
支持内容
连续3年按实际发生租金给予100%补贴,补贴面积最高1000平方米,并给予30%的装修费用补贴,最高100万元。
政策文件:促进风险投资发展办法(穗开管办〔2017〕29号)
?条件及说明
在本区购置办公用房且自用的风险投资机构。
支持内容
按购买房价的10%给予最高500万元一次性补贴,并给予30%的装修费用补贴,最高100万元。
政策文件:促进风险投资发展办法(穗开管办〔2017〕29号)
?条件及说明
符合落户奖励的重点金融项目,购买自用办公用房或购买土地自建办公用房,且企业承诺3年内不对外租售的。
支持内容
按办公用房建筑面积给予1000元/平方米的一次性补贴,补贴面积最高不超过1000平方米。
政策文件:促进科技、金融与产业融合发展实施办法(穗开管办〔2016〕26号)
?条件及说明
符合落户奖励的重点金融项目,在我区金融集聚区内租赁自用办公用房且不转租的。
支持内容
按办公用房建筑面积在3年内每年按每月30元/平方米的标准对租金实际发生额给予补贴,补贴面积最高不超过1000平方米。
政策文件:促进科技、金融与产业融合发展实施办法(穗开管办〔2016〕26号)
?条件及说明
不符合落户奖励的其他金融项目,购买自用办公用房或购买土地自建办公用房,且企业承诺3年内不对外租售的。
支持内容
按办公用房建筑面积给予1000元/平方米的一次性补贴,补贴面积最高不超过300平方米。
政策文件:促进科技、金融与产业融合发展实施办法(穗开管办〔2016〕26号)
条件及说明
不符合落户奖励的其他金融项目,在我区金融集聚区内租赁自用办公用房且不转租的。
支持内容
按办公用房建筑面积在3年内每年按每月30元/平方米的标准对租金实际发生额给予补贴,补贴面积最高不超过300平方米。
政策文件:促进科技、金融与产业融合发展实施办法(穗开管办〔2016〕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