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珠江人才计划” 博士后资助(进站资助)

2017-11-17

条件及说明

1、品学兼优,身体健康,有较强的学术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年龄在35岁以下(以进站时间为准)。

2、拟进站或在站博士后。在站博士后进站时间申报截止日期前一年;拟进站的博士后要求已初步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设站单位签订意向性协议(入选公布1个月内办理进站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资助资格)。

3、近2年内在世界排名前200名的高校(不含境内,排名以泰晤士报高等教育副刊为准)获得博士学位,在我省博士后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并承诺在站2年以上。

4、未获得过“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和我省“珠江人才计划”“广东特支计划”“扬帆计划”等国家和省重点人才工程资助。

5、优先资助国家和省重点发展产业领域及基础学科研究的博士后。

支持内容

省财政给予每位进站博士后资助60万元生活补贴,分两年发放到设站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