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产业领军人才(产业发展和创新人才)

2017-11-17

条件及说明

产业高端人才条件(每年1000名):

在企业担任管理、研发、生产、财务、销售岗位高级职务,对企业的创新发展、效益提升能够发挥重大作用,2016年度应纳税工资薪金收入在30万元(含30万元)以上的企业人才,主要包括:

1、企业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总裁)、副总经理(副总裁)、监事长、总经济师、总会计师,以及其他副职以上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

2、企业总工程师、首席技术官、首席科学家,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等研发部门主要负责人,以及其他承担重大技术攻关或产品开发项目的高级技术研发人才;

3、企业核心业务部门负责人,企业高级技师、技能大师,以及其他在生产中能够解决关键技术和工艺的操作性难题,促进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显著提高的高技能人才。

 

产业急需紧缺人才条件(每年2000名):

具有较高能力和技术水平、从事企业核心业务,能够为企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且属广州重点产业发展急需紧缺的企业人才,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2016年度应纳税工资薪金收入在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的企业战略规划类、资本运作类、财务金融类、人力资源管理类、市场营销类、产品运营类、产品技术研发类、生产管理类、复合技能类人才;

2、初创型企业创业团队带头人及相关核心成员,以及新引进企业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和高级技术研发人才,其2016年度应纳税工资薪金收入可低于20万元,但不低于10万元。

支持内容

按入选者上年度对我市发展的贡献获得一定额度的薪酬补贴,每人最高不超过1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