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支持计划(创新领军人才 20个/年)

2017-11-17

条件及说明

1、在申报单位工作不超过3年(即首次与申报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时间在2014年6月14日后),或承诺入选后6个月内加入申报单位。入选创新领军人才后与该单位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现(拟)任申报单位研发机构主要负责人、关键研发项目主持人及以上职务。

2、每年在申报单位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9个月。

3、具有良好的知识和专业背景,拥有国际发明专利或技术成熟度较高的国内发明专利,或曾主持(承担)国内外重点科研项目、关键技术应用项目。

支持内容

人才经费资助。给予100万元人才经费资助,分两期拨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