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外包业项目落户奖

2017-11-16

条件及说明

对新注册成立的服务外包企业,新注册当年实缴注册资本达500万美元以上的,且属于《财富》500强、国际外包专业协会(IAOP)全球外包100强、十大在华全球服务供应商,中国服务外包十大领军企业、中国服务外包百佳成长型企业、跨国企业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从事服务外包业务的共享中心(包括国际采购中心、财务共享中心、IT共享中心、技术后援中心等)其中一项

支持内容

经我区商务主管部门认定后,按实缴资本的10%,按照1美元:1元人民币给予资金奖励,分别按照最高不超过200万元、100万元扶持。


政策文件:促进服务外包发展管理办法(穗开管办〔2017〕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