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件及说明 对在本区举办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国际国内航运会议、展览、培训、研讨、课题研究等活动的现代航运服务业企业或机构。 支持内容 经认定,按活动实际支出经费总额的50%给予奖励,对于国际性活动最高奖励300万元、全国性活动最高奖励200万元、省以上区域性活动最高奖励100万元。 政策文件:促进现代航运服务业发展办法(穗开管办〔2017〕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