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件及说明
新引进的当年营业收入统计达到规模以上且同比正增长的企业。
支持内容
按照其当年对本区地方经济发展贡献的40%予以奖励;对落户在黄埔临港经济区的,按其当年对本区地方经济发展贡献的50%予以奖励。
政策文件:促进现代航运服务业发展办法(穗开管办〔2017〕33号)
条件及说明
新引进在黄埔临港经济区注册的,在本办法有效期内某一完整财政年度对本区地方经济发展经济贡献达1000万元以上的。
支持内容
额外给予1000万元的突出经营贡献奖励,每家企业只能享受一次,每家企业当年累计奖励不超过其当年对本区地方经济发展贡献100%。
政策文件:促进现代航运服务业发展办法(穗开管办〔2017〕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