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件及说明 经认定为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以管委会、区政府名义授予称号。 支持内容 一次性奖励10万元; 国内及港澳台地区发明专利获得授权的,额外资助1000元/件。 政策文件 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穗开管办〔2016〕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