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士(科学家、专家)工作站资助

2017-11-17

条件及说明

本区企事业单位设立院士(科学家、专家)工作站(室),传帮带培养创新人才。

支持内容

1、院士工作站按广东省科技厅资助经费100%给予配套资助,最高100万元。

2、对引进持有杰出人才C证(院士除外)的人才到区内工作设立工作站的,每个站资助工作经费最高30万元,引进诺贝尔奖获得者每个站的资助工作经费最高100万元。


政策文件:聚集“黄埔人才”实施办法(穗开管办〔2017〕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