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东城街道关于促进街道创新驱动发展的扶持办法(试行)》(东城府〔2017〕66号)精神,现将2018年东城街道“旗峰创新奖”项目申报相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受理对象
(一)申报旗峰创新奖的企业单位,应当是注册或登记在我街道的独立法人单位。
(二)申报创新型企业类项目的企业原则上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或限额以上服务业企业;申报创新示范项目的企业需已在东城街道实现正常经营、投产。
(三)必须是在街道辖区内研究开发、推广应用的创新技术成果,权属合法取得,并不存在争议或者异议;项目所涉及的技术成果必须已获得授权且仍在有效期内。
(四)在科学技术、管理运营、成果转化、产业链整合或金融运作等方面具备创造性和突破性,形成了产业的主导技术和知名产品;或应用高新技术、创新理念,对传统产业进行改造升级,形成了具有高技术含量的新产品;或攻克了行业发展中的共性技术、关键技术等技术难点。
(五)申报创新型企业类项目的企业单位需实现多要素复合创新,创新示范项目的创新方向包括但不限于科技创新、金融创新、平台创新、管理创新、品牌创新等。
(六)项目实施后能形成推动企业发展的新动能,实现企业规模和效益双突破,并为我街道带来显著的财税贡献。
二、申报材料
本批次申报的单位需自行提交以下材料:
(一)东城街道“旗峰创新奖”对应项目《申报书》及相关附件;
(二)街道创新办等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三、受理时间地点
(一)受理时间:2018年10月30日至2018年11月7日。申请单位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将书面申报材料(统一使用A4规格的纸张,材料一式三份,一正两副)递交至东城创新办,逾期不报或不提交相关资料的,视为放弃申报处理。
(二)受理地址:东城街道办事处大楼四楼创新办。
四、注意事项
所有申请评定的单位需在提交书面申报材料时携带相关材料原件,以供现场核查。
五、联系方式
东城街道创新办
地址:东莞市东城大道东城街道办事处大楼4楼
联系人:曾伟杰 黄华玉
联系电话:23035522
附件:
附件1:2018年东城街道“旗峰创新奖”项目创新型企业类申报书(工业企业)
附件2:2018年东城街道“旗峰创新奖”项目创新型企业类申报书(服务业企业)
附件3:2018年东城街道“旗峰创新奖”项目创新示范项目申报书
附件4:《东城街道关于促进街道创新驱动发展的扶持办法(试行)》(东城府〔2017〕66号)
东城街道创新驱动办
2018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