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各创新创业团队:
为落实佛山市南海区创新驱动战略,推动金融、科技、产业融合创新发展,加快高端人才引进步伐,提升自主创新能力,鼓励优秀人才团队到我区开展创新创业项目,促进其科技成果在我区快速转化和产业化,根据《佛山市南海区“蓝海人才计划”创新创业团队扶持奖励办法(第二次修订)》,现就佛山市南海区“蓝海人才计划”第十一批创新创业团队申报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申报条件
(一)项目领域
申报项目属于佛山市南海区重点发展的新兴产业、能促进佛山市南海区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领域,重点支持
①智能装备与先进制造(数控机床、制造母机、特种装备、机器人、3D打印等)、
②新型电子信息(互联网关键技术与器件、微电子技术、新型电子元器件、系统软件等)、
③新材料(半导体材料、高分子材料、精细化学品、无机非金属材料、医用新材料、特种金属功能材料、复合材料、前沿新材料等)、
④新能源(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技术、新型高效能量转化与储存技术、高效节能技术、可再生清洁能源技术等)、
⑤生物技术与新医疗(生物治疗产品、生物检测诊断试剂、医疗新技术、医疗仪器与设备、微生物技术、食品和化工生物技术等)等领域。
(二)申报团队要求
1、团队核心成员(申报书所列成员)不少于3人,且在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市场拓展、财务管理等方面的成员结构科学合理。团队带头人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凝聚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2、团队核心成员全职在承载单位工作的人数不低于团队核心成员总数的50%,其余核心成员每年在承载单位的工作时间不低于6个月。
3、已经在佛山市南海区内完成承载单位工商登记注册手续的申报团队,承载单位在佛山市南海区的登记注册日至本申报截止之日不超过2年(即登记注册日期须在2018年6月10日以后,以工商营业执照上的日期为准);对尚未在南海区注册成立承载单位的团队,可先行申报,但须在立项后3个月内完成承载单位注册并签订项目管理合同。
4、已经获得省级、市级人才团队类项目或南海区“蓝海人才计划”团队项目立项扶持的核心成员,不得再次申报;同一核心成员同一批次不得申报2个或多个团队项目。已落户南海区且获得过省级、市级人才团队类项目或南海区“蓝海人才计划”团队项目立项扶持的承载单位,在原立项项目未通过验收前,不得再次申报本团队项目。
(三)团队承载单位要求
1、团队承载单位的实缴货币注册资本不低于立项扶持金额,拨付首期启动资金(立项扶持金额的60%)前,团队承载单位已实缴货币注册资本不低于立项扶持金额的30%;拨付第二期启动资金(立项扶持金额的40%)前,团队承载单位已实缴货币注册资本不低于立项扶持金额。
2、承载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必须为团队核心成员(申报书中填写的所有成员)之一。
3、每个团队核心成员在项目管理期内都必须持有承载单位股权,且所有核心成员所占承载单位股权比例总和不得低于承载单位股权的30%(以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公章)为依据,签项目管理合同时必须出具)
4、承载单位必须和所有团队核心成员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明确团队成员的岗位、工作职责、工资和合同期限;合同期限不低于项目实施期限。承载单位的董事长或总经理必须是团队核心成员之一,带头人必须担任承载单位副总经理或以上职务。
项目扶持
(1)项目启动资金扶持
A类团队 300万元
B类团队 200万元
C类团队 100万元
(2)办公场地补贴
A类团队 12000元/月,共3年
B类团队 8000元/月,共3年
C类团队 6000元/月,共3年
(3)人才公寓租金补贴
A类团队 4500元/月,共3年
B类团队 3600元/月,共3年
C类团队 2700元/月,共3年
申报方法
项目必须通过“佛山市扶持资金综合服务平台”(https://fsfczj.foshan.gov.cn/)进行网上申报。
申报截止时间
(一)申报人网上提交申报书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10日24:00(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接受新的申请)
(二)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28日17:30。
评审时间安排
评审分形式审查及产业关联度论证、技术评审、综合答辩评审、人才及项目成熟度加分四个环节。其中,综合答辩时间为2020年7月15日(星期三)。
其它注意事项
团队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的所有附件资料,并实事求是填写申报资料,申报书的内容将作为签订项目管理合同的重要依据,在签订项目管理合同时,系统直接根据申报内容生成合同,无法修改。最终以网上申报系统生成的合同为准。
咨询电话
尤肇韬 13928528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