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教育局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 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实施方案(试行)》 的通知

2020-06-17

佛山市南海区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实施方案(试行)

  为深化人才立区战略,建立健全人才服务保障机制,根据《中共佛山市南海区委员会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人才立区战略的决定》(南发〔2011〕17号)和《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优粤佛山卡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佛府〔2019〕13号),以及《佛山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佛山市义务教育民办学校2020年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佛山教育〔2020〕4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申请条件

  本实施方案所称高层次人才子女包括以下二类对象:

  (一)第一类对象:经南海区认定(或评定)为一类至四类人才的适龄子女;

  (二)第二类对象:在南海区工作且同时持有广东省人才优粤卡和优粤佛山卡A卡(或B卡)的持卡人1的适龄子女。

  当年3月31日前已纳入优粤佛山卡南海子平台管理的一类至四类人才,或当年3月31日前已经同时持有广东省人才优粤卡和优粤佛山卡A卡(或B卡)的人才,其适龄子女可享受市、区规定的相关优待政策。

  二、学位安置原则 

  同时持有省人才优粤卡和优粤佛山卡A卡(或B卡)的持卡人是指必须同时持有省和市两级人才卡,仅持其中一种人才卡的人才不在本方案的申请对象范围。

  (一)高层次人才非本区户籍子女申请入读南海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的,由人才工作单位所在镇(街道)教育局按就近入学原则统筹安排就读。

  (二)高层次人才子女申请就读南海区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起始年级的,可以享受直招申请资格,由区教育局结合人才的意愿和辖区内民办学校的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三)高层次人才非本区户籍子女申请插班转学到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非起始年级的,享受南海区内户籍生同等待遇。

  (四)高层次人才子女在外地就读高中阶段学校申请转学的,按与原就读高中学校等级相当的原则和实际情况,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在区直公办学校就读。

  (五)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在具体学位安置中,按照人才的等级类别从高到低的顺序依序统筹安置,如相同等级类别的人才子女学位需求数大于可安置的学位数,则通过摇号的方式进行安置。

  三、申请程序

  (一)每年4月10日之前,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可向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区人才服务办)提出子女入学意向需求,并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入学意向调查表(见附件1、2、3),区人才服务办将符合条件的名单和需求汇总后交给区教育局。

  (二)区教育局会同区委组织部对名单进行核查后,将其中属于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的需求名单分类转发给各镇(街道)教育局,各镇(街道)教育局根据下发名单,拟定具体的受理办法。

  (三)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的非本区户籍适龄子女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公办学校的,申请人按各镇(街道)规定的申报时间,由其父、母或监护人提供经所在单位审批盖章后的相关材料,向工作单位所在地的镇(街道)教育局提出入学申请。

  (四)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适龄子女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民办学校的,申请人按各镇(街道)规定的申报时间,由其父、母或监护人提供经所在单位审批盖章后的相关材料,向工作单位所在地的镇(街道)教育局提出入学申请。

  (五)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的非本区户籍适龄子女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转学插班的,按省市区有关学籍管理规定,每年6月中下旬,由其父、母或监护人提供经所在单位审批盖章后的相关材料,向工作单位所在镇(街道)教育局提出转学申请。申请高中阶段转学插班的,向区教育局提出转学申请。

  四、申请材料

  高层次人才子女申请入(转)学需提供以下材料(须由申请人所在的单位盖公章确认): 

  (一)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优待申请表(附件4),转学的还要填写转学申请表(附件5);

  (二)工作单位证明(当年4月10日起往前推算在我区连续6个月及以上缴纳社会保险或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凭证);

  (三)反映申请人与入学对象亲子关系的相关材料:出生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资格审查

  (一)区委组织部负责人才身份的资格审查和核定。

  (二)区教育局和镇(街道)教育局负责高层次人才子女的入学资格的审查。

  (三)高层次人才伪造或提供虚假申请资料的,一经发现,取消享受当年及以后其子女入学优待政策。

  六、其他

  (一)本方案由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二)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试行实施,有效期1年。

  附件:1.年佛山市南海区高层次人才子女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意向调查表

  2.年佛山市南海区高层次人才子女入读民办学校小学一年级意向调查表

  3.年佛山市南海区高层次人才子女入读民办学校初中一年级意向调查表

  4.南海区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优待申请表

  5.广东省中小学生转学申请表

 

详情点击查看/下载附件:06、南教基〔2020〕51号《佛山市南海区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实施方案(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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