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总部项目落户奖

2017-11-16

条件及说明

新设立的外资企业。

支持内容

实缴注册资本达到1000万美元以上的(仅限世界500强企业投资)、2000万美元以上、1亿美元以上的,经认定分别给予600万元、1000万元、1500万元奖励。

 

政策文件:促进总部经济发展办法(穗开管办〔2017〕6号)


条件及说明

新设立的内资企业。

支持内容

实缴注册资本达到5000万元以上的(仅限中央大型企业、中国企业500强、中国民营500强企业投资或区内已有制造业企业在本区投资设立的独立法人区域销售总部)、1亿元以上、10亿元以上的,经认定分别给予600万元、1000万元、1500万元奖励。

 

政策文件:促进总部经济发展办法(穗开管办〔20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