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件及说明 无 支持内容 1、对新引进或新培养的名校长、名教师、优秀医学专家,经认定给予最高300万元奖励,对名校长、名教师、优秀医学专家设立的工作室每年给予最高100万元经费支持; 2、每年评选10名“黄埔工匠”,每人给予60万元奖励。 政策文件:聚集“黄埔人才”实施办法(穗开管办〔2017〕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