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件及说明
无
支持内容
知识产权奖励:
1、驻企业年申请发明专利总数满20件的,奖励孵化器管理机构5万元,每新增5件递增1万元,每年最高奖励20万元。
2、对在区级以上各类孵化器内注册并实际经营的企业获得一项药物临床研究批件的,给予该孵化器一次性奖励10万元;
3、对在区级以上各类孵化器内注册并实际经营的企业获得一项新药证书的,给予该孵化器一次性奖励50万元;
4、对在区级以上各类孵化器内注册并实际经营的企业同时获得一项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和一项发明专利证书的,给予该孵化器一次性奖励10万元;
每年每家孵化器区级奖励额不超过100万元。
政策文件:进一步加快各类孵化器发展实施意见(穗开管办〔2016〕29号)
条件及说明
区孵化器接纳5家以上大学生科技企业的。
支持内容
接纳大学生科技企业补贴:按照每家企业1.5万元的标准给予补贴,专项用于为大学生创业提供创业指导服务,每家孵化器的年度补贴总额不超过50万元。
政策文件:大学生科技企业扶持办法(穗开管办〔2016〕32号)
条件及说明
无
支持内容
考核奖励:
对考核合格为第一档的各类孵化器给予50万元资助,资助比例不超过考核合格区级以上各类孵化器总数的20%;
对考核合格为第二档的给予30万元资助,资助比例不超过考核合格区级以上各类孵化器总数的30%;
对考核合格为第三档的给予15万元资助,资助比例不超过考核合格区级以上各类孵化器总数的30%;
对考核合格为第四档的给予5万元资助,资助比例不超过考核合格区级以上各类孵化器总数的10%。
政策文件:进一步加快各类孵化器发展实施意见(穗开管办〔2016〕29号)
条件及说明
各类孵化器或区内投资机构对工商、税务登记在区内的孵化器内企业直接投资并获得国家、省、市相应补贴的
支持内容
投资补贴:分别按照100%、70%和50%的比例给予配套补贴,每年每家孵化器或投资机构的配套补贴额不超过50万元。
政策文件:进一步加快各类孵化器发展实施意见(穗开管办〔2016〕29号)
条件及说明
区级以上各类孵化器内企业在园期间以及毕业后5年内成功上市,且企业工商、税务登记、统计关系在本区的,给予该企业上市前驻留时间不少于两年的区级以上各类孵化器一次性奖励。
支持内容
孵化企业上市奖励:
1、在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上市给予50万元;
2、在“新三板”挂牌给予25万元。
同一家上市或挂牌企业在多家孵化器驻留的,奖励金由企业上市或挂牌前驻留时间不少于两年的所有区级以上各类孵化器平均分配。
政策文件:进一步加快各类孵化器发展实施意见(穗开管办〔2016〕29号)
条件及说明
对在区级以上各类孵化器内注册并实际经营的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给予该孵化器奖励
支持内容
孵化企业认定高新技术企业:
每认定一家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25万元。
政策文件:进一步加快各类孵化器发展实施意见(穗开管办〔2016〕29号)
条件及说明
区内各类孵化器接纳大学生创业的,给予该孵化器创业指导资金补贴,专项用于为大学生创业提供创业指导服务
支持内容
创业指导补贴:每年每家孵化器补贴额不超过50万元。
政策文件:进一步加快各类孵化器发展实施意见(穗开管办〔2016〕29号)
条件及说明
区级以上各类孵化器承办跨地区跨领域的全国性、国际性的重大创业服务活动。根据活动的影响力、规模、效果及实际支出等情况,经管委会、区政府同意后。
支持内容
重大活动补贴:一次性给予不超过500万元的资助。
政策文件:进一步加快各类孵化器发展实施意见(穗开管办〔2016〕29号)
条件及说明
区级以上各类孵化器研究全区创业生态系统、新兴产业创业发展趋势以及创业发展规律等创业环境。
支持内容
根据实际支出情况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资助。
政策文件:进一步加快各类孵化器发展实施意见(穗开管办〔2016〕29号)
条件及说明
获认定为国家、省、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
支持内容
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2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每年每家孵化器区级奖励金额累计不超过100万元。
政策文件:进一步加快各类孵化器发展实施意见(穗开管办〔2016〕29号)
条件及说明
区级以上各类孵化器聘任创业导师且得到国家、省、市资金支持的。
支持内容
分别按照100%、70%和50%的比例给予配套补贴,每年每家孵化器的配套补贴额不超过15万元。
政策文件:进一步加快各类孵化器发展实施意见(穗开管办〔2016〕29号)
条件及说明
年度考核合格并得到国家、省、市公共技术平台建设补贴的区级以上孵化器。
支持内容
分别按照100%、70%和50%的比例给予配套补贴,每年每家孵化器的配套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150万元。
政策文件:进一步加快各类孵化器发展实施意见(穗开管办〔2016〕29号)
条件及说明
区级以上各类孵化器通过集中购买方式为孵化器内企业提供设计、开发、试验、工艺流程、装备制造、检验检测和标准化等技术服务以及工商、法律、财税、金融、知识产权等中介服务并得到国家、省、市补贴的。
支持内容
分别按照100%、70%和50%的比例给予配套补贴,每年每家孵化器配套补贴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政策文件:进一步加快各类孵化器发展实施意见(穗开管办〔2016〕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