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珠江人才计划” 高层次人才(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2017-11-17

条件及说明

须全职在粤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人才,每年在粤工作时间累计9个月以上,且从国(境)外或省外来粤工作并依法纳税至少1年;

申请人年龄应在65周岁以下,有特别突出贡献者,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符合《广东省引进科技创新领军人才认定标准(2017年)》条件之一。

支持内容

1、按实际年薪酬收入的1倍给予生活补贴;

2、从事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的可连续资助5年,对从事基础研究的可连续资助10年,每年均最高不超过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