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件及说明 鼓励本区高新技术企业委托本区具有全国知识产权服务品牌培育机构资格的机构开展专利导航、专利预警分析、知识产权分析评议等工作,在项目验收合格并经区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 支持内容 按实际发生费用的20%对企业给予补贴,单笔最高10万元,每家企业每年累计补贴最高100万元; 按实际发生费用的10%对机构给予奖励,单笔最高10万元,每家机构每年累计奖励最高200万元。 政策文件 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促进办法(穗开管办〔2017〕24号)